欢迎您访问四川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四川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四川省招生考试院(www.eaagz.org.cn)为准 登录 | 网站导航

四川自考网

自考热线:131-9488-3786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十五章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8:49   字体:【 【学历咨询】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十五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一、知识点: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特征:(1)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2)必须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2、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记忆: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同于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1、外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是中国法人。

  2、外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并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而分支机构从根本上说是外国法人的一部分,因而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

本文标签:四川省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基础知识第十五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w.net

本文地址:http://www.sczkw.net/cj/9029.html

《四川自考报名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四川自考-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