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四川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四川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四川省招生考试院(www.eaagz.org.cn)为准 登录 | 网站导航

四川自考网

自考热线:131-9488-3786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宪法学考点:村民委员会的组织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9:35   字体:【 【学历咨询】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组成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成员。
  2、罢免
  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3、机构设置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4、任期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为3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本文标签:四川省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村民委员会的组织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w.net

本文地址:http://www.sczkw.net/fxl533/10358.html

《四川自考报名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四川自考-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