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四川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四川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四川省招生考试院(www.eaagz.org.cn)为准 登录 | 网站导航

四川自考网

自考热线:131-9488-3786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四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律师专业(本科段)的通知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1-26 14:40:04   字体:【 【学历咨询】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律师专业(本科段)从2014年10月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二、考生如继续选择按律师专业(本科段)现行考试计划毕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依然有效;从2015年起须按照附件1的规定参加法律(本科段)专业相应顶替课程的考试,并在2016年底前达到律师专业(本科段)的毕业要求,办理毕业手续。

  三、考生从即日起也可选择转为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本科段)课程成绩,均可按照附件2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本科段)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达到法律专业(本科段)的毕业要求,办理法律专业(本科段)毕业手续。

  四、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

  请各有关单位尽快将通知精神告知考生,妥善安排该专业停考事宜,做好各项平稳过渡工作。

 来源:四川教育考试院

本文标签:四川省自考 省考办公告 四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律师专业(本科段)的通知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czkw.net

本文地址:http://www.sczkw.net/skbgg/33875.html

《四川自考报名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四川自考-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