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1年10月自考《行政法学》部分真题与答案
编辑整理:四川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11-12 09:37:27 字体:【大 中 小】 【学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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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年10月自考00261行政法学部分真题与答案
36、行政委托
答案:
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37、行政强制
答案:
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38、抽象行政行为
答案:
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9、行政指导
答案: .
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为实现所期待的行政状态,以建议、劝告等非强制措施要求有关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活动。
40、行政征收
答案: .
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41、行政规划的作用
答案:
(1)有效地利用资源,实现总体目标(2)协调相关行政主体的活动(3)指导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走向
42、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
(1)效率原则
(2)程序公正原则
(3) [名词解释]相对人参与原则
42、行政贵任的特征。
答案:
(1)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3)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
44、论述行政行为的一般效力。
答案:
(1)具有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2)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不可争辩的效力。
(3)具有拘東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4)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须自觉履行相应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效力。
45、案例一
(1)若要申请行政复议,汪某在复议中的法律地位是什么?请说明理由(2)本案具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谁?请说明理由
答案:
(1)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2)市政府或省卫生厅
46.案例二
案例材料暂无
(1)【题干】本案中行政诉讼被告是谁?请说明理由。
【答案】A 市市监管局。
(2)【题干】本案应有哪个法院管辖?请说明理由。
【答案】A 市 C 区法院或 B 区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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